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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2012年02月28日 14:49 来源:学信网

一、受理范围

2018年7月1日起,可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范围详见学信网相关页面。凡2002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即免费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

二、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自2018年4月23日起,学历认证开通网上申请业务,申请人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在线申请学历认证,提交材料。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wssq/

2、现场办理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三、所需材料

1、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认证请提供:(1)毕业证原件(验)及复印件两份;(2)身份证原件(验)及复印件一份。

2、办理成人、网络教育专升本、自学考试本科学历认证请提供:专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专科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

3、军队院校学历认证请提供:(1)入学、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军人证(退役证)原件(验)及复印件一份;(4)身份证原件(验)及复印件一份:(5)毕业证原件(验)及复印件两份。

另:鉴于国家学历认证制度不断完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日益规范,为提高军队院校学历认证服务质量,根据国家和军队关于学历认证的有关政策规定,现对毕业时间在2020年后(含)的军队院校学历认证申请材料进行简化,认证申请材料统一规范为: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书)、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三类材料,不再区分学历层次或学院类别提交不同申请材料,不再提交档案相关材料。

4、办理“三沟通”学历认证请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验)及复印件一份。

5、1991年以前的毕业证书,请提供:(1)学生学历情况说明(学校教务处);(2)录检表、学籍表、学生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生名册(学校档案馆);(3)招生报考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单位人事档案或学校档案馆)。

6、毕业证书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不相符等情况请提供:(1)若为自己更名,请提供本人户口本户主页和更名页;(2)若为毕业证姓名有误,请提供录检表、学籍表、学生登记表、成绩单、毕业生名册、学校学历情况说明(注明姓名不一致的原因)、手写个人情况说明。

7、毕业证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不一致,请提供:(1)学校学历情况说明(注明出生年月不一致的原因);(2)录检表、成绩单、毕业生名册;(3)手写个人情况说明。

8、“湖北自考毕业证书”申请学历认证,请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我中心暂不受理。

9、毕业证遗失,请提供:普通和成人毕业证书遗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毕业证明书”,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丢失需到证书发放省所在的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人携带毕业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其他所需材料申请办理认证。

四、认证时限

本中心学历一般情况在1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完成对所提交材料的审核,并出具认证结果。若认证过程中出现毕业证书基本信息不相符、毕业时间过早等特殊情况,认证时间会有一定的延长(军队院校、省外院校的认证进度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查询),部分学历在认证过程中,还会通知您补充提供相关材料,请届时予以配合,因受高校等部门函件往来及寒暑假放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影响,认证所需时间有可能会延长,请您予以理解。

五、报告领取方式

为倡导绿色便捷服务,自2019年5月1日起,我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包括《查询结果通知》)除省内中专、学位外,全部以电子报告(pdf)方式提供,不再出具纸质报告。申请人可通过学信网邮箱通道发送或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告。网上查询和二维码等验证服务方式不变。

六、学历认证结果申请复议

申请人对认证结果有异议,可按照认证查询结果通知单上的复议方法提交相关资料,持认证查询结果通知单原件向原认证受理机构申请复议,网上申请的可直接网上提交。

*特殊说明:查询结果为“伪造”、“不属于国家承认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证书”的,不予复议。特殊情况请联系受理机构咨询。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156862、0871-65151087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邮政编码65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