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历认证

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12年02月28日 14:35 来源:学信网

‍一、 办理方式

2018年4月23日起,现场不再受理认证申请,可通过学信网申请网上办理,网址:http://www.chsi.com.cn/wssq/

二、 受理范围

详见学信网相关页面;

三、 申请材料

1.普通、成人、网络、开放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①毕业证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

注:

①建议您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学籍表、毕业生登记表、派遣证等与学历有关的材料,可加快认证速度;

②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的“专升本”学历、第二专科、第二学历、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在申请认证时需要查验前置学历;

③广播电视大学学历证书申请认证,需提供就读分校或函授站名称。

2.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毕业证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

③毕业生登记表(在个人档案中)

注:

①2002年(不含)之前毕业的“湖北自考学历证书”申请认证,请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其他机构暂不受理;

②申请“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三沟通)的自考学历,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明;

③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申请认证时需查验前置学历。

3.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①毕业证书原件

②身份证原件

③军人证件(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军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可提供军队开具的现役证明;转业、退伍军人提供转业证或退伍证,如证件丢失,可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或退出现役登记表)

④个人档案中“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早期入伍的,提供个人档案中“入伍登记表”

⑤2001年之前毕业的学历证书,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

⑥若属于1992年(含)之后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提供个人档案中“入学批准书”(生长干部学员须提供入学批准书,入学批准书丢失的,提供毕业学员定职定级审批报告表;士官学员或者士兵学员,没有入学批准书的,可提供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干部子女学员须提供干部子女入学批准书,无干部子女入学批准书的,提供干部子女考生登记表)

⑦1994年(含)之后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军队院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1994年前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军队院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参军登记表”

注:

①2001年(含)前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认证,建议提供教务处或者训练部开具的学历证明缩短认证进度;

②入伍批准书丢失,联系入伍地武装部提供入伍批准书存根,现役军人提供入伍通知书;

③不足四年制的本科学历,还需同时查验前置学历(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是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历,需同时提供个人档案中的入学批准书;

④若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备注中填写:“在校期间无军籍”;

⑤军队院校自考毕业证书的受理办法参照地方自考证书。

四、注意事项

①以上内容适用于毕业证和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完全相符的学历证书,提供的所有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不得随意涂改,否则不予受理。如有其它情况请具体咨询。

②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的通知精神,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专科学历证书已办理过学历认证并通过(已出具蓝色认证报告)的,需同时提供专科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丢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学历证明书”,持学历证明书申请认证。自学考试学历证书丢失,需联系省自考办开具学历证明书。

注:学历证明书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业证明书”或“高等学校结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学历证明书上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

④首次申请办理英文认证报告,须同时办理中文认证报告。

五、常见问题

1.认证进度

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http://www.chsi.com.cn/xlrz/)凭证书持有人姓名和证件号码查询认证进度。同时,我们也会以短信形式将办理进度向您申请时预留的手机号发送。

2.认证所需时间

认证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遇学校档案缺失、学校放假无法核查等情况,认证时间可能延长。

如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特别提示: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核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难以在正常工作日内完成。建议申请人避开假期申请认证。

3.申请复议:

申请人对认证结果有异议,可按照认证查询结果通知单上的复议方法提交相关资料,持认证查询结果通知单原件向原认证受理机构申请复议,暂不支持网上申请。

*特殊说明:查询结果为“伪造”、“不属于国家承认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证书”的,不予复议。特殊情况请联系受理机构咨询。

、 申请复议

申请人对认证结果有异议,可按照认证查询结果通知单上的复议方法提交相关资料,持认证查询结果通知单原件向原认证受理机构申请复议,暂不支持网上申请。查询结果为“伪造”、“不属于国家承认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证书”的,不予复议。特殊情况请联系受理机构咨询。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1-5332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