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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中心

2012年02月28日 14:22 来源:学信网

一、办理方式

您可直接登陆学信网查阅网上服务指南,申请网上办理,现场不再受理认证申请,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wssq/

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号辽宁教育学院一楼101室

咨询电话:024-86684562

传 真:024-26901806

三、受理范围

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即免费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

四、 认证申请材料

特别注意事项:

1.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的通知》精神,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提交专科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2.申请“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三沟通)的自考学历,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3.原毕业证书丢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学历证明书》,持《学历证明书》申请认证。注:《学历证明书》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业证明书”或“高等学校结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学历证明书》上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

4.2002年(不含)之前毕业的“湖北自考学历证书”申请认证,请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我中心暂不受理。

●普通、成人高等学历证书

1.认证基本材料:

1)学历证书

2)身份证

注:1990年(含)前毕业的学历证书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

●自考、电大学历证书

1.认证基本材料:

1)学历证书

2)身份证

3)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注:自考学历证书若不便提供个人档案材料,请联系省自考办提供提供学历情况说明---此说明中应注明毕业生的身份证号;电大学历证书需在认证信息备注中注明实际就读的分校名称或函授站名称。

●军队院校学历证书认证

1.毕业时间在2001年(含)前

1)学历证书

2)身份证

3)军人证件(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军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可提供军队开具的现役证明;转业、退伍军人提供转业证或退伍证,如证件丢失,可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或退出现役登记表)

4)个人档案中“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早期入伍的,提供个人档案中“入伍登记表”

5)2001年之前毕业的学历证书,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

6)若属于1992年(含)之后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提供个人档案中“入学批准书”

*生长干部学员须提供入学批准书,入学批准书丢失的,提供毕业学员定职定级审批报告表

*士官学员或者士兵学员,没有入学批准书的,可提供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

*干部子女学员须提供干部子女入学批准书,无干部子女入学批准书的,提供干部子女考生登记表

7)1994年(含)之后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军队院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1994年前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军队院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参军登记表”

8)若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备注中填写:“在校期间无军籍”

2.毕业时间在2001年后

1)学历证书

2)身份证

3)军人证件(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军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可提供军队开具的现役证明;转业、退伍军人提供转业证或退伍证,如证件丢失,可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或退出现役登记表)

4)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

5)若属于1992年(含)之后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还需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和“定职定级表”(在个人档案中)

*干部子女学员须提供干部子女入学批准书,无干部子女入学批准书的,提供干部子女考生登记表

6)若属于1994年(含)之后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军队院校取得学历的,还需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

7)若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备注中填写:“在校期间无军籍”

五、办理周期

1.认证一般在1个月左右完成。

2.部分申请单可能会延期。

温馨提醒:

可能导致认证无法在1个月内完成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①.如遇申请量较为集中时,认证时间将会相应延长;

②.受相关学校寒暑假(每年1-2月、6-8月)放假影响,我中心无法及时收到学校核查结果,对受此影响的申请,我们将在学校开学后尽快处理;

③.如在审核过程中,相关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认为根据申请人原提供的材料不能完成核实,需要向您了解相关情况或需要您补充提供相应档案材料(我们会通过本系统站内消息、手机短信或电话联系您进行协助,在您补充提交补充材料后继续计算认证时限);

④.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核查。

六、 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一)认证进度查询

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http://www.chsi.com.cn/xlrz/)凭证书持有人姓名和证件号码查询认证进度。同时,我们也会以短信形式将办理进度向您申请时预留的手机号发送。

(二)认证结果领取

邮寄领取:根据学信网办理时选择的方式,进行快递投递。

七、 申请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申请人对认证结果有异议,可按照认证查询结果通知单上的复议方法提交相关资料,持认证查询结果通知单原件向原认证受理机构申请复议,暂不支持网上申请。

*特殊说明:查询结果为“伪造”、“不属于国家承认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证书”的,不予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