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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力资源协会

2012年02月28日 11:29 来源:学信网

一、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丰硕广场一楼学历鉴定中心(中心人才市场办事大厅内)

邮政编码:523000

咨询电话:0769-22021666-611/224

联系人:朱老师   沈老师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二、受理范围:

2018年7月1日起,可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范围详见学信网相关页面

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电子认证(即免费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

三、认证项目及所需材料:

认证项目 学历类别 毕业时间 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
高等教育学历(请先点此查看受理范围) 普通、成人高等学历证书 1991年-2001年 学历证书 ①建议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可以缩短认证时间
身份证 ②证书上的姓名或出生日期跟身份证不符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辅助核实。
1990年(含)前 学历证书 普通高等学历如提供个人档案中的派遣证或报到证能加快认证进度。
身份证
个人档案中的报考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
自考学历证书 2001年(含)前 学历证书 ①申请“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三沟通)的自考学历,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
身份证 ②“湖北自考学历证书”申请认证,请与“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其他机构暂不受理。
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若不便提供个人档案材料,请联系省自考办提供提供学历情况说明(此说明中应注明毕业生的身份证号)  
电大学历证书 2001年(含)前 学历证书  
身份证
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在认证信息备注中注明:实际就读的分校名称或函授站名称。
军队院校学历证书 2001年(含)前 1.学历证书 ①2001年(含)前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认证,建议提供教务处或者训练部开具的学历证明缩短认证进度
2.身份证 ②入伍批准书丢失,联系入伍地武装部提供入伍批准书存根,现役军人提供入伍通知书
3.军人证件 ③不足四年制的本科学历,还需同时查验前置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是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历,需同时提供个人档案中的入学批准书。
*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军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可提供军队开具的现役证明  
*转业、退伍军人提供转业证或退伍证,如证件丢失,可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或退出现役登记表  
4.个人档案中“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早期入伍的,提供个人档案中“入伍登记表”  
5.2001年之前毕业的学历证书,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  
6.若属于1992年(含)之后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提供个人档案中“入学批准书”  
*生长干部学员须提供入学批准书,入学批准书丢失的,提供毕业学员定职定级审批报告表  
*士官学员或者士兵学员,没有入学批准书的,可提供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  
*干部子女学员须提供干部子女入学批准书,无干部子女入学批准书的,提供干部子女考生登记表  
7.1994年(含)之后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军队院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1994年前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军队院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参军登记表”  
8.若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备注中填写:“在校期间无军籍”  
2001年后 1.学历证书 1.入伍批准书丢失,联系入伍地武装部提供入伍批准书存根,现役军人提供入伍通知书
2.身份证 2.三年制本科需同时查验前置学历(前置学历应为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以上层次的学历证书)
3.军人证件  
*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军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可提供军队开具的现役证明  
*转业、退伍军人提供转业证或退伍证,如证件丢失,可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或退出现役登记表  
4.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  
5.若属于1992年(含)之后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还需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和“定职定级表”(在个人档案中)  
*干部子女学员须提供干部子女入学批准书,无干部子女入学批准书的,提供干部子女考生登记表  
6.若属于1994年(含)之后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军队院校取得学历的,还需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  
7.若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备注中填写:“在校期间无军籍”  
公安部直属高校: 未经电子注册的学历证书 学历证书、身份证 “成人‘专升本’学历以及自学考试本科学历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根据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专科起点升本科入学资格学历复查”的通知精神)”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公安海警学院
铁道警察学院
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特别注意:

1、首次申请办理英文认证报告,须同时办理中文认证报告;

2、学历证书丢失,需到毕业院校补办“学历证明书”,持学历证明书申请认证。

注:学历证明书要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式样和质量,名称应明确为“高等学校毕业证明书”或“高等学校结业证明书”,填写内容与原学历证书基本相同,包括学习时间、学历层次、专业等,贴本人免冠相片,盖学校印章及编号。学历证明书上应注明原学历证书编号和“因证书遗失,特补此证,以兹证明”相关字样,由学校现任校长具名签发。高等教育学历证明书与原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

3、自学考试学历证书丢失,需联系省自考办开具学历证明书

4、自2018年1月1日起,除出国留学、劳务输出、技术移民等特殊需求外,不再受理中等教育学历验证。

5、所需认证的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或身份证号或姓名或性别等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个人书面情况说明;

(2) 按以下不同情况提供补充材料:

◆ 若为公安部门进行了更改

户口本单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含曾用名信息);户籍信息变更情况说明 (说明变更原因且必须加盖含县级公安机关名称的户口专用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如有必要另可复印相关变更材料进行辅助说明)。

◆ 若为学校填报信息错误

普通类、成人类:找毕业院校复印招生录取名册(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或换发毕业证明书

自考类:提供个人档案内的毕业生登记表、省自考办证明或换发毕业证明书。

◆若为持证人填报信息错误

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人事档案内的学籍相关资料、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 (说明两个不同的出生日期材料同属于一份人事档案)。

四、相关费用:

 认证费用 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中文 免费申请
报告邮寄费 东莞市内 12元
东莞市外 20元/封
香港 70元/封
澳门 70元/封
台湾 94元/封
寄往其它地区 请联系认证机构咨询

五、办理方式

1. 网上受理:https://www.chsi.com.cn,代理机构选择“东莞市人力资源协会”;2. 现场办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丰硕广场一楼学历鉴定中心(中心人才市场办事大厅内)

六、认证进度查询及结果领取方式

为方便申请人随时了解认证办理进度,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页面(http://www.chsi.com.cn/xlrz/)凭证书持有人姓名和证件号码查询认证进度。同时,我们也会以短信形式将办理进度向您申请时预留的手机号发送。

认证申请选择自取的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东莞学历鉴定中心前台领取证书认证结论。认证申请选择邮寄的,将在认证结论办好后寄出。

特别提示: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核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难以在正常工作日内完成。建议申请人避开假期申请认证。

七、认证结果复议办法

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结果出具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原件,并按照《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上的复议方法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复议。

特别提示:

1、查询结果为“伪造”、“不属于国家承认学历”、“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证书”的,不予复议。特殊情况请联系受理机构咨询。

2、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请自行先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新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管理中心联系。

3、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以及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